根据《苏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行动计划(2016~2018)》消息,本市重点针对产能过剩企业、低端低效企业、生存困难、产业转移及向外发展企业的四种类型,分行业各明确一批目标企业,深入推进各项工作。
行动计划明确,着力化解过剩的不合理产能,对列入国家、省确定的产能过剩重点行业,不再审批新建项目。现有企业实施技改提升项目,不得新增产能。继续深化对不达标企业的依法关停和落后产能、低端低效产能的淘汰工作,发挥好对太湖、阳澄湖生态优化的促进作用。各地对列入环保、安监等部门的重大隐患整治名单的企业,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达标。对限期整改无望或无法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实施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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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困难企业的解困脱困,帮助企业查找症结,对症施策。
对解困有望的企业,各地政府要营造良好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充分调动企业的内在动力,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对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通过兼并重组等途径,积极稳妥推动 僵尸企业 退出。引导鼓励优势骨干企业对无力自我转型提升的困难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加强各地政府的托底功能,切实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多措并举做好员工分流安置。引导企业积极实施产业梯度转移,尤其是对我省对口帮扶地区及我市省内对口帮扶、合作地区的产业有序转移,提升国内、省内的产能合作水平。